2025年6月3日,兴文县公证处高效办结一起工程结算资料公证送达案件,通过法定证据固定程序,将甲方“花式拒收”行为全程固化,为施工企业突破结算僵局提供关键法律支撑。
某建筑公司(乙方)承建甲方发包项目竣工后,依约编制全套结算资料并多次向甲方送达,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签收,导致工程结算与款项支付陷入停滞,乙方合法权益面临受损风险。为依法固定送达事实、保障后续维权,乙方向兴文县公证处申请办理文书送达行为公证,公证处受理后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公证员承办此案。
两名公证员抵达现场后,严格审核乙方提交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等结算资料原件及此前送达未果的相关记录,确认了其主张结算的合法权利及申请公证的正当性。在公证员全程监督下,乙方工作人员前往甲方指定联系地址当面送达结算资料,公证员对送达过程同步进行记录、拍照录像取证,在甲方明确表示拒绝签收后,公证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公证程序规则,现场告知留置送达法律效力,由乙方将结算资料留置于甲方办公场所,并对留置过程及现场完成全程证据固定。最后,兴文县公证处依法出具《公证书》,客观证明乙方向甲方送达结算资料、甲方拒收及乙方依法留置送达的全流程。
本案是公证机构服务市场主体的典型实践,该公证书凭借法定证据效力,清晰认定乙方已完成送达义务,依据“视为送达”的法律后果明确债务人责任起始点,通过固化证据破解建筑领域“送达难”,为当事人后续维权提供强有力支持,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并推动纠纷进入实质解决阶段,以法治手段规范市场履约行为,充分彰显公证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硬核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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